耳边的音乐是陈升的老歌,离开你走进你。
总在犹豫间,做一个决定。对别人不熟悉,不好判断,但我自己做一个决定,往往只需要十分钟。
正常来说,跟着自己的内心走,有欢喜就走下去,有疑惑就停下来,有障碍就想办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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刚刚过完一个悠长的假期,一切恢复常态。
给自己安排了七件事情,基本都没有做。但见了涛哥及女友的甜蜜,也见了某某与女友的冷战;见了某某打电话噙着泪水,也见了某某口不择言得罪老婆。我在家组织了破纪录的八人巨型餐会,也独自在电脑城天人交战,终于成功拒绝了双声道蓝牙耳机的诱惑。
走出电脑城的时候,我长吁一口气。老板殷切的眼神和闪烁着光芒的蓝牙耳机,都让我有点眩晕。凭良心说,我觉得在那一刻,我铁石般的心肠甚至可以让深爱我的林志玲流下眼泪。
回去,我打算把原配的耳机用到它死。那一天之后,我觉得它的超重低音和高频能力有了质的提升,仿佛武林高手,喝了巨蟒的血,在山洞中一夜练成了《乾坤大挪移》。连细节的小沙槌声,都能在热闹的公共汽车上准确地呈现于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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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我需要,想你念你
我就离开你和你分别
当我需要,看你听你
我就走进你 和你相遇
我一直深信,经由我爱情点化的物件,都能通灵般的与众不同。
小时候我的毛笔最好用,粗壮笔杆的大狼毫。从不分叉,没有哪个小朋友的毛笔比我的更长寿。经常会有人问我这支笔在哪里买的,是不是很贵。我会告诉他,荣宝斋,一块九。
其实毛笔之所以好用,只是因为我每次都花漫长的时间洗笔,用大头针小心地从头到尾梳理很多次。
你用对待贵族的心态去对待它,它就呈现贵族的品质。
然后它永远都会表现良好,提笔起来,或书或画。我相信它在陪我停顿或转折的时候,也觉得自己是幸运的。如同我幸运的遇到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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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日里拽着少时的同学去逛街,我说我要买鞋子。同学已婚,给我看他老婆逼着买的耐克鞋,脸上洋溢着幸福之光。我于是很惆怅,好像没有姑娘逼着我买过哪怕耐克这样的名牌。
我的路数不同,我打着买鞋子的旗号抓遍了身边的朋友陪我逛街,呵呵。买鞋子不像买电子产品,我觉得这些生活必需品更接近爱情。它们一旦靠近就无法摆脱,务必得慎重。
双鱼从小追求完美。直长到而立之年,对完美的理解发生变化,才慢慢释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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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亲爱的只有在思念你的时候
才是我心里最美的时刻
但是亲爱的之后在握着你的时候
才是我心灵最真的时刻
诗一样的歌词,简简单单。原来一直觉得仿佛老男人哄小姑娘的借口:
我爱你呀爱你的,所以要给我机会想念你。
其实真切得紧,若让三十五岁的我来唱,一定爵士得紧,一定煽情得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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挺幸运的,还真买到了鞋子。
万达广场里面的小摊位,八十块一双,一百块两双。跟里面挑了一下,拿了两双。样子都挺漂亮,一双是断了码帆布面儿,我赤脚夏天穿,咣当咣当的应该也很惬意;另一双设计很SB,本来一切都好,但绑绳子的地方之外却设计了一道皮带样的东西,扎了眼儿,要扣上绊子才能正常穿,所以穿起来会极其麻烦。
没事,我回家一刀切了绊子。留半截须须,还是一双好鞋。
我想这些可爱的东西经由缘分,被我注入爱情,一定可以跟我越来越有默契。相遇是复杂和神奇的事情,比如在QQ上说我体贴的话,我一定会说:也许这只是表象。
比如我幻想对某个姑娘说:跟您打个赌,我能在不触碰您的衣物前提下,碰到您的臀部。
姑娘可以说:你妈逼,这一招我在你空间里看到过啦!